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规吸收存款;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对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20万元;对林小琴警告;对黄作勤、卢捷警告并罚款5万元。
企查查显示,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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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云绯) 配资网上配资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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